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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欧洲法院遇上美国禁令:谁对全球专利拥有最终话语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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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3-21 02:19: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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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S& C& O4 V$ L. @6 r5 y2 O$ W3 w. Q4 n. G# p; w1 W6 ]
在德国审理一件关于美国专利的侵权诉讼,这在以往的国际司法实践中难以想象。
5 D( N$ V' h; L& v: U/ L) o然而,2025年底,一家名为Onesta的美国公司将此付诸行动。它在宝马(BMW)的总部所在地慕尼黑,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指控这家汽车巨头侵犯了其持有的两项美国专利。这一举动被业界认为可能开启跨境专利诉讼的新模式,但其后续发展却并未如预期般展开。数月之后,随着美国德州一家法院发出一纸禁令,Onesta最终撤回了在德国的所有诉讼。, J; z& `6 e/ [
这并非一个简单的商业诉讼。它的背后,是一场围绕“司法管辖权”展开的全球法律博弈,也是诉讼策略与抗辩思路的直接碰撞。Onesta与宝马的交锋,为所有参与全球化竞争的企业,勾勒出一幅关于法律风险与策略应对的现实图景。
% `" [% H* n7 h8 x3 {. X% L1 K  KOnesta的“长臂”:一项欧洲法院判例的应用
! S# L" r  }) q2 r3 S. `Onesta在德国提起此项诉讼,其法律依据是欧洲法院(ECJ)在“BSH v Electrolux”案中做出的一项关键裁决。1 P5 V( ]" d1 q& j! i+ f/ Z
该裁决确立了一项重要的管辖权原则,即原告可以在被告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欧盟国家法院,就其在全球范围内的专利侵权行为提起集中诉讼。这一原则理论上允许将非欧盟国家的专利侵权争议,也纳入欧盟成员国法院的审理范围。
2 n+ R2 u3 i7 j% H4 }Onesta的诉讼逻辑正是建立于此。宝马的全球总部位于德国慕尼黑,慕尼黑法院对宝马拥有属地管辖权。Onesta主张,宝马在德国设计和生产的汽车,最终销往美国市场,其在德国的商业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其美国专利的侵权。根据欧洲法院的判例,慕尼黑法院可以审理此案。
0 w% [& ?& f4 _% o提起诉讼的Onesta,是一家“非执业实体”(Non-PracticingEntity, NPE)。这类公司的商业模式通常不涉及产品制造,而是通过专利许可和诉讼来获取收入。对它们而言,选择能够有效施压、促使对手尽快和解的诉讼策略尤为关键。
$ L; u7 [, n; h- N* w3 B" l3 f慕尼黑地方法院一向是欧洲专利诉讼的重镇。该法院以其审理效率和在专利案件上的丰富经验而闻名,其判决在德国的“双轨制”司法体系下,能够让权利人较快地获得针对侵权行为的禁令,因此备受专利权人青睐。此次在德国法院挑战美国专利的管辖权,可以视为一种新的诉讼策略尝试,意在给宝马的本土市场制造法律压力。
. j/ k: O9 L: m* a- J+ }7 q宝马的“盾牌”:来自美国法院的禁诉令
  x+ s  d, _7 Y7 X/ v1 J% f宝马的“盾牌”:来自美国法院的禁诉令面对Onesta在德国发起的诉讼,宝马并未选择在慕尼黑的法庭上被动应诉,而是采取了更主动的策略:将战火引回美国本土。
) E; u  G' ]% G8 I宝马在美国德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了反制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自己不侵犯Onesta的美国专利,并同时向法院申请了一项关键性的法律工具,即“禁诉令”(Anti-SuitInjunction)。
" d* V2 {" O) E7 y, i6 C7 M* J$ b禁诉令是一国法院发出的一项命令,其目的在于禁止诉讼一方在另一国(在此案中是德国)发起或继续进行相关诉讼。这在存在管辖权冲突的国际诉讼中,是一种有力的防御手段。: S, B& B: W* M) C
宝马向美国法院提出的核心论点十分明确:美国专利的侵权与否、有效与否,其本质是美国法律问题,理应由美国法院依据美国法律进行审理和裁决。德国法院审理美国专利案件,是对美国司法主权的干涉。
' A# X1 {- k& ~4 s1 |最终,审理此案的美国法官采纳了宝马的观点,正式签发了禁诉令,命令Onesta必须停止并撤回其在德国法院提起的诉讼。这一裁决,实际上是以一国的司法权,明确主张了其对本国专利问题的专属管辖,从而否定了德国法院审理此案的程序正当性。1 y0 f8 X0 t% v
结局与未解的疑问
# y  ~) |. R8 L6 d" G面对美国法院的禁诉令,Onesta的选择已然不多。最终,它撤回了在慕尼黑法院的所有诉讼,并不可撤销地放弃了基于涉案专利向宝马提出任何实体主张的权利。从法律程序上看,这场前所未有的跨国诉讼尝试,以进攻方的全面退让而告终。
: e7 F4 K9 q* j1 x8 D3 t这张禁诉令固然是案件走向终结的关键,但其背后复杂的商业考量同样不容忽视。根据公开信息,在撤诉前,Onesta已与宝马的芯片供应商高通(Qualcomm)就一项和解达成了一致。# B; @! q' V1 H+ r+ O5 g8 B1 f
尽管此案本身画上了句号,但它在全球专利诉讼领域掀起的波澜,以及它所暴露出的法律问题,却远未平息。例如,假如德国法院决定无视美国的禁诉令并继续审理,两个主权国家的司法系统将如何处理这种直接的管辖权冲突?又或者,即使德国法院就美国专利侵权做出了判决,该判决的跨境承认与执行又将面临怎样的挑战?7 E! v4 v8 r" `, M' B. N
这些悬而未决的问题,为未来的全球专利诉讼增添了新的不确定性。
- b3 l5 A# P) c大洋彼岸的回响
" e* T# H- g! R( q* m1 D2 E5 P这场发生在慕尼黑与德州之间的法律交锋,虽然短暂,却为所有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中国企业提供了极富价值的参考。# i, L, M# D  P
它清晰地揭示了一种新的诉讼风险:在欧洲拥有重要业务布局(如地区总部、研发中心或制造基地)的中国公司,未来可能在欧洲“主场”,因涉嫌侵犯美国、日本甚至是中国本国的专利而被起诉。这种将不同法域专利捆绑在欧洲进行集中诉讼的策略,对被告而言是一种全新的挑战。
7 s* P# N* u, m/ U) L与此同时,宝马的应对策略也展示了一种有效的抗辩思路。当面临源自外国专利的“长臂”诉讼时,企业的法律视野不应局限于应诉地。主动回到该专利的所属国,利用“禁诉令”或“确认不侵权之诉”等法律工具,从根源上挑战对方诉讼的正当性,可能成为一种更具主动性的防御方式。- v" d7 v* \# I- B
现代知识产权纠纷的高度全球化与复杂性,在此案中得到了清晰的展现。这也意味着,无论是企业法务、管理层,还是外部的法律顾问,在制定应对策略时,一种能够综合评估不同法域的法律规则、程序特点和商业环境的系统性思维,正变得愈发关键。
3 `4 W# p) F6 S2 [0 \6 H宝马与Onesta的这次碰撞,就像投入平静湖面的一颗石子,其激起的涟漪仍在扩散。它凸显了国际知识产权诉讼在程序选择和策略应对上的复杂性。对于正在走向全球的中国企业而言,深入理解并学习运用这些“游戏规则”,将是其行稳致远的关键一环。
/ O2 e9 |* A* x# k7 B; H6 g来源:北京海通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
+ e1 ?- u1 h  Q8 a) }9 A作者:泽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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