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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力提升未落户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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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5-27 10: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5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
" [& \; O9 |( Y$ j* n+ a据介绍,《实施意见》是国家层面首次围绕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出台的专门文件,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随迁子女教育、住房、社保、就医、就业和兜底性服务等6个方面,努力解决未落户常住人口遇到的突出问题。
' l0 x& \* f) E9 R' O/ T1 x1 y# Z在随迁子女教育方面,我国将逐步提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减轻随迁子女家庭的教育负担,加快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5 n% x" n! Q' R- d
在住房保障方面,将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
) U8 y( @5 e* }5 `在社保医保方面,将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险种范围,进一步推动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提高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参保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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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A: v; G' x% F& {2 f( C8 J                                     Ha8juMIMV1jn1Xum.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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