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疯了!LV把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这一次干脆和它做个了断吧 ...
刚靠着起诉茉莉奶白拿到千万赔偿,LV 转头就将国家知识产权局送上被告席,这件事直接引爆全网热议。很多网友看完开庭消息之后议论纷纷,奢侈品巨头不再只和普通商家博弈,现在直接挑战国内商标审查的权威结果。难道外资大牌只要觉得商标判定不合心意,就能随意起诉国内主管部门吗?这到底是维权维上瘾了,还是觉得在中国市场可以横着走?
本次官司来头不小
2026 年 7 月,人民法院公告网公示一则开庭消息瞬间刷屏。案号为(2026)京 73 行初 4727 号的商标行政纠纷案,定于 7 月 16 日上午 9 点 30 分,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第 15 法庭开庭审理。
原告是法国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也就是大家熟知的 LV 母公司;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汕头自然人黄民耀作为本案第三人参与庭审。不少读者容易混淆案件性质,这里要讲明白其中差别。
我们平时听得较多的,是 LV 起诉普通商家的民事侵权案件,比如之前茉莉奶白一案。但是这次案件属于行政诉讼,核心争议是国知局做出的商标裁定是否合规合法,并不是 LV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索要赔偿。
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不复杂。黄民耀提交了四叶花卉类图形商标注册申请,LV 认定这个图案和自家经典四叶花标识高度近似,于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商标异议和无效宣告申请。
经过严谨的比对核查,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大众审美、图案细节、商品类别等要素,驳回 LV 提出的异议申请,准许该商标继续走完注册流程。LV 在行政申诉失败之后,选择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试图推翻这份裁定结果。
这早已不是首次交手
很多普通人以为 LV 这次是一时冲动,才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可翻看历年裁判文书就能发现,这已经是 LV 第 6 次把国家知识产权局告上法庭,双方此前的交锋早就持续多年。
梳理前面 5 起一审案件,LV 拿到 3 次胜诉结果,剩余 2 次被法院驳回诉求,胜负比例几乎持平。胜诉的案件里面,有两件是针对北京德善智业企业策划有限公司申请的近似商标。
当时这家公司申请的商标读音、图形和 LV 原有标识贴近,法院判定该企业恶意抢注,最终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先裁定,责令国知局重新给出审查意见。
输掉的官司里,2020 年的(2020)京 73 行初 433 号案件很有代表性。LV 想要注册 “MONTAIGNE” 商标用在鞋履产品上,国知局判定该名称和杭州一家企业已注册商标近似,不予通过。
LV 不服结果提起诉讼,经过法院细致审理,法官认同国知局的判断,驳回 LV 全部诉求。这么多年反反复复打官司,LV 心里其实有着清晰盘算。
结合我自己长时间关注知识产权领域的感受,LV 一次次发起行政诉讼,目的绝不单单只是淘汰一两个近似商标,它在借助法院判决,试探国内商标审查的宽松边界。
每一场胜诉判决,都会给后续类似案件提供参考案例,慢慢拓宽 LV 商标跨品类保护的范围。箱包、服饰、香水、茶饮行业,LV 都想把自己商标的保护范围牢牢攥在手里。
中外判决反差巨大
如果只看中国境内的诉讼,LV 维权之路看起来顺风顺水。2026 年 6 月 29 日苏州中院宣判茉莉奶白侵权成立,对方一共赔付 1030 万元,刷新国内新式茶饮行业商标侵权赔偿记录。
但是把视线放到海外市场,LV 的维权之路就没有这么顺利,相同的商标图案,欧洲法院给出了截然相反的答案。2022 年 10 月,卢森堡的欧盟普通法院做出判决,驳回 LV 对白底蓝格纹商标的独占保护申请。
审理法官给出理由非常直白:单纯格子样式属于大众化设计,LV 没办法证明欧盟范围内的消费者,看到这个格子第一时间就联想到 LV 品牌,最后判定撤销这个欧盟商标。
2026 年 5 月葡萄牙还有一桩趣事,当地一家售卖果酱蜂蜜的家庭作坊,缩写刚好是 LV,法国 LV 集团随即发起起诉,最后葡萄牙法院直接驳回起诉。
判决书里面有一句话流传很广:商标法的初衷是防止商家欺骗消费者,不是让企业把 26 个英文字母划为私人专属资产。国外法院普遍认为,过于基础简单的图形,不能被某一家企业垄断占有。
反观国内,在四叶花纹样这件事上一直争议不断。不少网友翻阅敦煌壁画、唐代织锦文物之后提出质疑,四瓣花卉是流传千年的中国传统宝相花纹样,本来属于公共文化素材。
国内普通经营者只是沿用传统图案,仅仅因为图形相似就要付出千万赔偿,这样的判决标准会不会过于偏向国外奢侈品牌?杭州文创品牌就曾拿出传统纹样史料,最终在法庭上赢下 LV。
在我看来,出现这样两极分化的判决结果,根源在于各个国家对驰名商标的理解不一样。中国法律支持驰名商标跨类别保护,欧洲更加看重图案是否属于公共通用元素。
LV 就是抓住国内法律条款,一边在欧洲收敛维权野心,一边在中国不断扩大商标保护范围,试图把公共纹样变成自己独有的财富。
国知局审查有苦难言
很多网友简单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驳回 LV 异议的决定,就是偏袒国内商标申请人,事实远远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国知局工作人员在审查每一枚商标的时候,都要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逐条评判。
判断两个商标是否近似,不是 LV 单方面说相似就算数,审查人员需要从构图线条、花瓣排布、整体视觉效果、相关行业普通消费者认知多角度综合判断。
就拿这次黄民耀申请的四叶花商标来讲,国知局经过比对之后认为,图案线条细节、花瓣弧度、内部装饰元素和 LV 原版老花有明显区分,普通人看到商标不会下意识联想到 LV 产品。
换做另外一种情况,如果国内商家恶意复刻 LV 完整老花图案,国知局同样会毫不犹豫驳回注册申请。翻看近些年的数据,每年国知局都会驳回大量模仿 LV、古驰等大牌的傍名牌商标。
2007 年还有一桩老牌案件,湖北商人王军设计近似 LV 外观手提袋并且拿到外观专利,LV 向当时的专利复审委提出撤销申请,复审委最初判定专利有效,LV 随后提起行政诉讼。
经过多轮审理,最终法院判定王军不能继续使用这款外观专利,这也是早年 LV 起诉商标主管部门胜诉的典型案例。
站在客观角度分析,国知局其实处在两头为难的境地。要是过多倾向国外品牌,国内传统纹样会被外资品牌变相垄断;放宽审核标准,大量恶意傍名牌商标又会扰乱市场秩序。
国内法律既要履行国际约定保护海外知名品牌,同时也需要守护本土传统文化资源,把控中间分寸本身就是一件非常考验专业水平的工作。现在 LV 接连提起行政诉讼,无形之中给国知局施加不少压力。
最终结局依旧扑朔迷离
针对 7 月 16 日开庭的这起案件,网上形成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部分常年关注知识产权领域的从业者认为,LV 依旧大概率会胜诉。
前面多起案件里面,只要第三人申请商标模仿痕迹较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大多会支持 LV 诉求,撤销国知局原本裁定。一旦本次 LV 再次胜诉,后续国内带有四瓣花卉的商标申请都会迎来严格审核。
往后普通个体户、文创企业再使用传统四叶花元素,都有可能被 LV 提起异议,国内商家的创作空间会被持续压缩,这也是很多网友担心的地方。
另一部分网友持相反观点,黄民耀只是普通服装从业者,没有照搬 LV 老花里面的字母元素,只是使用基础四瓣花朵造型,和国知局的判定逻辑一致,法院大概率维持原有裁定。
我结合过往判例客观分析,法院不会偏向任何一方,只会依据商标法条文,结合双方提交证据理性判决。就算本次 LV 败诉,它也不会就此停下维权脚步,后续依旧会针对近似商标持续发起异议和诉讼。
LV 心里清楚中国市场的分量,LVMH 集团财报数据显示,中国市场给集团贡献三成营收,庞大消费市场让 LV 愿意花费大量时间、金钱深耕国内知识产权布局。
LV 一边享受中国市场带来的巨额利润,一边通过一场场官司划定自己的权利边界。它想要的从来不是打赢一个黄民耀,而是借助法院判例,给自己的商标筑起一道坚固围墙。
我们不能单纯指责 LV 维权过分,依法维护自身商标权益是企业正常选择;可我们同样不能任由外资品牌,把流传千年的传统纹样划入私人专属范围。知识产权保护既要对外开放,更要守住本土文化底线。
结语
案件后续结果还没有出炉,最终判决我们耐心等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布即可。不管最后 LV 胜诉还是败诉,这场官司留给我们思考远远不止判决结果本身。
中国今后在保护国外知名品牌的同时,如何保护传统纹样、防止公共元素被外资垄断,是接下来知识产权领域需要重点解决的难题。我们既要敞开大门尊重外资企业合法权益,也不能丢掉属于自己千年传承的文化瑰宝。
中国经济网2026-07-14《国家知识产权局也被告了!LV到底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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