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科室要火!官方明确:职称评审、薪酬待遇等向这类医生倾斜,支持转岗培 ...
鼓励一、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强化社区康复护理服务提供。新建小区须同步配建社康,鼓励社康开午间、夜间及周末门诊,支持开设体重管理、戒烟、睡眠门诊等特色服务,鼓励运用远程医疗、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等技术......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社区健康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在深圳市司法局官网公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深圳拟通过立法,系统总结、固化一批社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加强疾病防治,提高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加快实现“病有良医”。
社康网点“加密”
新建小区须同步配建
《条例》明确将社区健康服务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提出“一社区一社康机构、15分钟步行可达”的布局原则。
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城市更新项目,《条例》要求预留社康业务用房,并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既有建成区未达标或缺失的,由区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兜底解决。
鼓励采取多元化的投资方式,在人员密集的工业园区、办公楼宇、商业综合体、高等教育院校、大型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中村等开办社康机构。
服务升级
从“看病”到“健康管理”
《条例》提出构建“市—区—举办机构—社康”四级居民健康管理服务体系,推动社康从单一诊疗向全周期健康管理转型。
特色科室“按需定制”:支持社康根据居民需求开设儿科、口腔、康复等专科,重点打造体重管理、营养膳食、运动健康、睡眠障碍、老年认知等特色门诊,并明确鼓励设立戒烟门诊和健康体重管理门诊。
数智化赋能:依托全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平台,为居民提供电子健康档案、健康画像、风险评估等服务;允许社康依托举办机构的互联网平台开展线上诊疗,并鼓励运用远程医疗、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等技术,提高疾病诊治水平。
延时服务常态化:明确鼓励社康机构开放午间、夜间、周末及节假日门诊,解决上班族、学生群体“上班时间没空看病”的痛点。
打通转诊“堵点”
基层首诊、上下联动
为健全双向转诊制度,《条例》明确推行分级诊疗。
社康机构主要负责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及预防保健;基层医疗联合体需设立转诊中心,为社康上转患者优先保障专家号源、大型检查预约和住院床位;市、区医院对恢复期患者需及时下转至社康或康复机构,并要求社区医院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
在康复护理服务方面,《条例》明确:卫生健康、民政部门应当根据职责统筹推进养老服务与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有效衔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协作。同时,鼓励一、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护理院,强化社区康复护理服务提供。
慢病用药“减负”
电子处方跨区域流转
为缓解慢性病患者“开药难、取药烦”,《条例》提出多项便民措施。
用药目录动态调整:市卫健部门将动态更新社康慢性病用药目录,保障居民基本用药需求;
电子处方“通办”:支持社康应用深圳电子处方信息平台,实现电子处方在医院、社康、零售药店间便捷流转;
配送到家:加强药品调剂,建立预约取药、第三方物流药品配送机制,减少患者往返奔波。
财政与人才“双保障”
让社康“留得住人”
《条例》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体系予以保障,在人才引育、岗位管理、薪酬待遇、培养制度、继续教育、职业发展和执业环境等方面实行优惠待遇或者给予倾斜。
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社区全科医生配备,深化全科医学职称评审制度改革,完善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使用和激励机制,按照规定适当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社康机构招聘录用的住院医生或者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毕业生一次性生活补助。
举办机构应当在人事管理、岗位聘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等方面健全全科医生人才引育、激励机制,鼓励医务人员在社康机构开展执业,支持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并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建立并落实全科医生在举办机构和社康机构之间轮转制度。
信息来源:华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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